收据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:2014-01-14 | 发布人:AYqingfeng | 点击: 11760 返回列表 因员工保管不善,于2014年01月08日丢失洛阳市青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收据一本,收据领取时间为2013年10月25日,收据上盖有“洛阳市青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“,编号为0020151-0020175。特在此声明此本收据作废无效。 洛阳市青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14年01月08日 标签: 分享到: 上一篇:合同遗失声明 下一篇:合同丢失证明